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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008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8-19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医疗保障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确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4-08-19

关于确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长治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长医保发〔2021〕24号)和《长治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长医险〔2022〕59号)文件规定,经材料审查,实地考察验收评估工作,确定以下零售药店为长治市屯留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现给予公示。

序号

零售药店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1

长治市喆康老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

屯留区余吾镇政府北30米

王*超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2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向长治市屯留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反映。受理电话:0355—7580966

  

长治市屯留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