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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389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6-04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商务发展中心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商务发展中心 关于通过竞争性磋商形式确定 “晋情消费·乐购屯留”数字消费券 发放平台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6-04 |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的决策部署,按照长治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商务领域提振消费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工作安排,计划开展2025年“晋情消费·乐购屯留”数字消费券发放工作。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要求,区商务发展中心决定通过竞争性磋商的形式确定数字消费券发放平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活动期间,数字消费券发放平台应分批次面向屯留区全体居民发放数字消费券。数字消费券发放平台应及时提供核销数据报表,包括消费券发放量、核销量、核销率、订单金额、核销金额、核销退款金额、核销商家数量等数据信息。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形成数据统计与分析报告,并长期保存活动相关数据。
二、平台要求
所选发放平台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或《支付业务许可证》;
(二)能跨乡镇覆盖商户、用户基础广、能同时接受国内主流银行卡,能按照要求开展特定行业消费券凭证上传和人工审核。支付平台不得强制商户和消费者领用核销消费券过程中新开任何银行账户(含二三类账户);
(三)能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核销数据记录及数据统计与分析报告;
(四)拥有保障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保障数据真实完整等措施,及时反馈发放、核销信息,积极配合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
(五)拥有商户线上报名审核系统。
三、确认原则
1.优选资质齐全的发放平台;
2.优选安全性好、覆盖能力强、服务质量好的发放平台;
3.优选参与活动较多、经验较丰富的发放平台。
四、确认流程
1.邀约发放平台提报《应邀申请书》;
2.邀约发放平台提交申请材料(平台简介、以往活动成果、消费券发放计划、风控措施及相关资质等内容,材料加盖公章);
3. 区商务发展中心会议审议确定发放平台。
五、时间要求
符合条件的发放平台应于2025年6月9日12:00前提交《应邀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发放平台简介、以往活动成果、数字消费券发放工作计划、风控措施及相关资质等。
联 系 人:马振艳
联系电话:0355-7523036
邮 箱:tlwm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