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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9-05-22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题词组织机构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19-05-22

长治市屯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长治市屯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办公电话:0355-7522063

邮政编码:046100

传真号码:0355-7526083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长治市屯留区羿神西大街工信楼

电子邮箱:tljmj@163.com

网    址:www.tunliu.gov.cn

负责人姓名:苗俊松 长治市屯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商务工作、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以下统称为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中小企业;研究提出扶持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区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提出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三)制定全工业和信息化的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中小企业的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全区中小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指导全区中小企业发展园区建设。  

(四)监测分析工业经济和中小企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编制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近期发展调控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和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和建议。负责经济运行中的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开展重要运行要素的保障协调。组织推进工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工作。  

(五)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煤炭类项目)的核准、备案。负责全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六)拟定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全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负责培育发展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担全区新材料、原材料、装备制造、化学工业、消费品和电子信息等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工作,承担药品储备管理职责,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事务。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指导行业和企业节能环保工作。参与拟定全社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  

)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建立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统筹推进服务企业工作。  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改善创业环境;协调落实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份额的有关工作。

(十)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一)负责全区信息化工作和无线电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安全,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  

(十二)负责全区大数据发展应用工作。负责大数据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项目统筹管理等工作。  

(十三)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指导全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及人才、智力引进工作;指导全区中小企业外事、外经、外贸工作;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中小企业外资引进、利用工作。

(十四)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督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五)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十六)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十七)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十八)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十九)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制定有关制度,依法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协调中央、省、市外地在屯留地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指导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  

(二十)指导全区各类中小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中小企业融资上市工作;促进建立和发展中小企业产权及相关要素市场,指导中小企业的股份制改造。

(二十一)对全区各种经济成分的中小企业实行宏观指导、协调和服务,规范企业行为;研究提出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指导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开发等工作;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指导中小企业创新基地建设,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参与指导、管理民营科技企业,向有关部门推荐、申报符合资格认定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

(二十二)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

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建议,负责区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市级财政对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管理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推荐、申报其他相关资金项目。  

(二十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小企业环保节能、环境监测、安全生产、劳动用工、职业卫生、质量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  

(二十四)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二十五)落实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具体政策和措施,研究区域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二十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中小企业党建、工会等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本系统各类协会、学会和社团工作。

(二十七)根据规定行使区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的行政职责;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区联社的改革与发展,维护城镇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十八)承担全区商务管理职责。承担全区口岸管理职责。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拟定、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法规、政策;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组织拟定和协调内外贸政策和进出口政策,对关系国计民生和大宗、重要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实施管理;拟定工贸结合、内外贸结合政策,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负责区内外重点展销活动和电子贸易建设的批导和规范;指导广告业的发展;协调铁道、交通、民航运输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外贸货运协调工作。

(二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班子  

李培元党组书记  局长  

  党组副书记  副局长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杨国庆党组成员  副局长  

四、内设股室  

(一)综合办公室  

股室职责: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具体承办机关文秘、值守应急、印鉴、档案、督查、信访、提案、会务接待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重要文件报告、领导讲话和综合性、理论性文稿的起草及重要文稿的审核工作。负责党员教育、党的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统战、纪检监察、综治、人事编制、老干部管理、财务工作。协调工会、工青团、妇女工作。承担党务信息、督查工作。  

(二)投资规划信息股  

股室职责: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和措施,制定相关行业准入条件;推进全区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落实国家和省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审核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项目招投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项目咨询工作:承担相关工业行业管理和淘汰落后、产能置换工作。做好长治市工信局和屯留区委、区政府关于产业规划、行业发展、项目建设以及“两化”融合方面的相关工作。

(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股  

股室职责:负责国有资产经营监管、收益管理、资产统计分析、清产核资、产权处置,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核准备案等工作;建立健全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监督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研究提出企业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意见和措施;负责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落实有关货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协调解决关闭破产中的重大问题。做好长治市工信局和屯留区委、区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管和国资国企改革方面的相关工作。  

(四)商务流通和民营经济促进股  

股室职责:负责整顿和规范商务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商业服务行业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负责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管理有关工作;协助区内企业获得外国市场准入和国际认证;审核或核准区内企业赴台港澳经贸活动;承办招商引资博览会、治谈会、研讨会等活动;统一协调管理境内和赴境外各种投资治谈会等投资活动;负责开发区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工作协调、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区内开发区发展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开发区软环境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承办做好长治市商务局和屯留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商务面的相关工作。  

负责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指导民营企业的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调整,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建立和发展民营企业产权及相关要素市场,指导民营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和上市工作。建立完善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参与指导、管理民营科技企业,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申报工作和科技型民营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负责推进服务企业体系建设,形成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负责做好长治市工信局和屯留区委、区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服务企业方面的相关工作。  

(五  )企业安环监管股  

股室职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安全、环保有关工作;联系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安全生产、环保达标方面工作;负责企业错峰生产期间,工业企业环保措施达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