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晋教财[2008]137号)
1.借款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原件1份)
2.借款学生贷款申请表原件(原件1份)
3.借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村(居)委会加盖公章)(原件1份)
1、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注册、申请,并打印申请表。
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请材料一起到政务大厅现场受理。
4、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并领取《借款合同》和《受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