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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规划3.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1.用地申请(原件1份)2.建设用地勘测定界资料(原件1份)
受理: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根据行政审批受理程序的相关规定,作出受理决定审核:审查受理材料的合理性,作出是否符合批准条件的意见审批: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批复办结:完成办理,通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或按约定送达。
不收费
无需填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