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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
办理地点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法定期限 180个工作日
办理科室 各暂住地派出所窗口 承诺期限 18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355-7523733 办公时间 工作日早8:30-12:00 下午:2:30-5:30(冬) 3:00-6:00(夏)
  • 法律依据
  • 许可条件
  • 申办资料
  • 办理程序
  •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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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九条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申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