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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乙类)经营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 屯留县麟绛镇获壁街236号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办理科室 屯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化股 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355-7526585 办公时间 工作日早8:30-12:00 下午:2:30-5:30(冬) 3:00-6:00(夏)
  • 法律依据
  • 许可条件
  • 申办资料
  • 办理程序
  • 收费标准
  •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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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申请人申请经营许可证,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向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发证机关(以下统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