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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屯留区税务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1-12 09:13       大    中    小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屯留区税务局

各税务分局、机关各股(室)、信息中心、票证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治市屯留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屯信办发〔2021〕5号)文件要求,推进我局信用体系建设,确保完成国家、省、市制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目标任务,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保障及工作机制

为扎实做好“双公示”有关工作,我局建立“双公示”信息管理员和审核员“双员”制度,由分管法制部门局领导负责,形成由法制部门牵头,纳税服务、征收管理等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法制部门主要负责“双公示”目录编制、信息采集录入,纳税服务部门负责信用修复,征收管理部门负责相关信息校对及修正,各部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责任到人。

二、工作内容及任务分工

(一)“双公示”目录编制

全面梳理“双公示”目录,于1月10日 前在县区网站公示,并报区发改局信用科备案。

责任部门:法制股

(二)“双员”责任人落实

明确“双公示”工作信息管理员和审核员“双员”,在县区政府网站公示,并报区发改局信用科备案。

责任部门:法制股

(三)“双公示”台账建立

每月初第3个工作日向发改局信用科报送上月完整的“双公示”信息台账,没有产生信息时,报送“双公示”信息“零增量”报告。

责任部门:法制股

(四)确保“双公示”信息及时率

按照7个工作日的要求及时将“双公示”信息上传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及时率达到100%。

责任部门:法制股

(五)确保“双公示”信息合规率

“双公示”信息严格按照“双公示”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填写,上传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后校验合格,确保合格率达到100%。

责任部门:法制股

(六)确保“双公示”信息完整率

对产生的“双公示”信息完整录入台账,确保信息台账与平台接收数据比对的完整率。

责任部门:法制股

(七)“双公示”错误信息及时修改

对市信用平台技术人员及信息管理员提出的错误数据进行认领并及时修改。

责任部门:法制股    配合部门:征收管理股

(八)做好信用修复

对被行政处罚的企业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在线修复。

责任部门:纳税服务股

附件:附件1(双公示目录)(1).xlsx

      附件2(“双员”信息表)(1).xlsx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屯留区税务局

                                    2022年1月5日